丽水“真金白银”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

日期:2024-04-19

来源: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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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真金白银”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

《意见》从推进物流企业升级、鼓励发展物流园区、支持物流业装备升级、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等4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支持包含邮政快递业在内的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一是推进物流企业升级。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1.5亿元、2亿元(含)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对在年度首次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物流企业首次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物流有关试点或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二是鼓励发展物流园区。园区稳定运行在3年以上,园区内物流企业集聚在10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在园企业达5家(含)以上、10家(含)以上、20家(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是支持物流业装备升级。重点发展仓储物流装备、装卸物流装备、城市物流配送装备等。推进智能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及系统集成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当年新增对企业发展有明显提升作用的物流装备实际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投资额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四是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对物流企业近5年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软件投入占总投入20%以上的物流信息平台或信息系统项目,按实际投资给予15%且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物流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决定》,一年内采购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货物跟踪识别定位技术、智能仓储分拣配送技术、物流信息安全技术、货物温湿度感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及建设、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智慧物流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等系统应用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实际到位设备投资额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发展定位,把握利好政策,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贡献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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