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21-00085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科技与标准处
  • 分        类:
  • 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函〔2021〕5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02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921号(工交邮电类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0921号(工交邮电类087)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中央: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速在农村地区构建“空中邮路网络”的提案(092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中国民用航空局,现答复如下:

一、鼓励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构建“空中邮路网络”

近年来,我局出台《国家邮政局关于促进邮政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专家赴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召开邮政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指导开展行业科技成果评选,着力引导寄递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无人机推广应用,提高配送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如:邮政在浙江、贵州,京东在陕西、江苏,顺丰在江西、四川开展无人机寄递服务。除以上骨干企业外,圆通、中通、韵达、苏宁等也相继开展了无人机配送业务。中国民用航空局积极鼓励支持各地“面向运行场景”开展试运行,先后出台《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支持指导丰鸟支线物流无人机在人口稀少地区“基于运行风险”开展支线物流,公布首批13个试验区名单,囊括海岛、城市、山区、河湖,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和非密集超视距运行场景,并兼顾南北方气候特点。通过试运行和试验区建设,支持、指导构建多级空中物流网络。

二、打造“空中邮路网络”共享经济,规范使用政策制度

2018年和2020年,我局先后两次印发《邮政业应用技术研发指南》,将无人机技术纳入指南范畴,为行业无人机技术研发指明方向,提供遵循。2020年,我局组织制定并发布《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规范》邮政行业标准,规范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的服务主体、服务条件、服务流程、服务评价、服务安全等内容,推进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有序、安全、规范发展。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编写《关于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完成公开意见征求。2020年,启动开展低空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航线划设和运行仿真研究,以及物流无人驾驶航空器试运行项目,为制定适航、飞标、空管运行规则、标准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人才教育培训,做好相关人力资源储备

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两批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支持京东、顺丰等企业建设无人机研发中心,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储备技术人才力量。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关于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充分发挥协会、院校的桥梁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培训”。2020年中航大新设无人机专业,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无人机适航、运行及驾驶员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无人机寄递服务相关政策标准,鼓励支持企业拓展无人机寄递服务网络,扩展无人机寄递服务应用领域,强化人才培养,助力农村地区构建“空中邮路网络”。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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