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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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邮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邮政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新疆、甘肃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第一批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工作。

二、第一批试点组织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聚焦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邮政篇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相关部署,围绕邮政业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或其关键环节,锚定“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在国家邮政局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邮政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下,组织试点实施单位抓紧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和试点任务申报表,预期成果要具备一定的行业领先地位和特色,确保可量化、可考核,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待国家邮政局一对一批复后,第一批试点组织单位正式组织实施试点任务。

三、及时启动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另发。第一批试点未覆盖的省(区、市)局、主要快递企业等要积极申报试点。要扩大试点领域覆盖范围,支持试点组织单位组织试点实施单位,围绕邮政普遍服务、平安寄递建设、快递“两进一出”、高铁运输快件、国际班列运输快件、邮件快件多式联运、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标准、国际快递许可下放承接、消费者权益保护、人员培训、行业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做好试点申报工作,促进试点覆盖全领域各环节。

国家邮政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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