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日期:2024-08-01
来源:
打印
【字号: 大 中 小】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现确定我部正式推荐对象如下: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2个)
临沧市邮政管理局
百色海事局
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2名)
米玛次仁 民航西藏机场集团航空市场部
李 铭 国家铁路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宣传处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对上述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司如实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
联系电话:010-65293061、65293472(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24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