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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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邮政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更好适应邮政业改革发展实践,拟按照“非必须不修改”原则,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个别条款。我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网站(网址:https://www.spb.gov.cn),进入首页右上方“互动交流”,点击“意见征集”,选择“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建议。
2.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fa@spb.gov.cn。电子邮件的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3.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6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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