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办公室等七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至2025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国家邮政局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3年11月29日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至2025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对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构建更高质量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大助力。
到2025年,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形成,网络规模、创新能力、服务水平、治理效能等方面实现新跃升,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基本实现建制村直接收投邮件快件,使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二、加快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网络
(一)建强县级寄递配送中心。县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是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的关键基础设施。根据寄递物流需求和发展条件,各企业要因地制宜升级改造、建强用好县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引导企业将邮件快件处理场所、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升级改造成县级寄递配送中心。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在交通便利、有利各流通主体融合发展的位置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拓展分拣、仓储、冷链、电商直播等功能,提供多样化综合服务。支持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化分拣系统,实现直接分拣到村。
(二)完善乡镇寄递服务设施。乡镇寄递服务设施是乡镇寄递服务的重要节点。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自设乡镇快递网点,引导快递企业在业务量较少且不能实现县级直接分拣投递到村的地区,共建共用乡镇综合服务场站。可以规划建设或者利用邮政营业处理场所、汽车客运站、农村电商、供销社等场地改造建设成乡镇综合服务场站,承接进村快件的分拣、运输、投递等服务,提升辐射到村服务能力。
(三)全面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是打通快递下乡进村“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的重要依托。鼓励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提供邮政、快递、供销社、电商、便民服务、公益服务等综合服务,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可以利用便利店、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点、闲置房屋等改造一批;快递服务需求尚不足的地区可以先由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代办兜底一批。至2025年要基本实现“一村一站”目标,有条件的可以“一村多站”,并逐步向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延伸。
三、不断深化创新驱动科技赋能
(四)支持新技术创新应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服务农村寄递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研发,提升支撑农村寄递需求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推广更好满足县级分拣需要的高性价比自动化分拣设备。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对县级分拣处理设备实施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探索发展末端无人机、无人车、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推广通用寄递地址编码。
(五)强化信息化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寄递共同配送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打通接口,实现快件信息全流程跟踪追溯。开展共同配送的,合作委托方依法向受托方提供投递快件所必需的名址和电话号码,合作各方应做好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四、切实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六)压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快递企业应坚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按约定将快件投递至建制村。快递企业应落实农村地区按址投递服务承诺制度,根据对用户承诺加强农村地区服务管理,实现前端接单地址与后端投递服务能力相匹配。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制度,保障寄递安全。
(七)发挥邮政企业基础支撑作用。邮政企业要做强寄递主业,巩固提升建制村直接通邮成果,优化邮政服务供给,确保邮政普遍服务包裹和快递包裹投递到村。邮政企业要加大投入,加快实现农村邮路汽车化,增强末端投递能力,同时要完善邮政企业与快递企业服务标准衔接,提升邮快合作质效。在中西部、边远地区要注重发挥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基础支撑作用,以邮快合作方式助推快递进村,满足用户基本寄递需求。
(八)鼓励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寄递末端合作模式,支持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供销社、电商等各类资源整合,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降低县域寄递成本。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网络覆盖广、通达深的优势,加强资源统筹利用,深入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将县级汽车客运站改造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在确保安全、保障农村居民乘车需求的前提下发展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政府投资发展共同配送的,应体现企业自愿的原则,公平选拔具备相应能力的牵头主体,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九)助力农村市场主体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主体、合作社、大农户合作,在需求较大的村直接设立服务网点,或者为寄递业务量较大的客户提供上门收寄服务,对寄递业务量大的地区开通专线服务。支持企业通过保温箱、冷藏车等提供生鲜、冷链寄递服务;对易损耗的农特产品,提供定制化绿色化包装,缩短寄递时效。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十)丰富政策供给。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和依法保障县级寄递配送中心、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用地。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要求,县级政府可以通过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多元投入,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有序安排实施。鼓励设立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老弱病残群体等就业问题。
(十一)强化农村快递市场监管。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组织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合规集中治理。强化邮政管理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联合监管,依法打击快递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农村快递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不按约定方式投递和农村地区快递违规收费问题。加强政策法规标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消费者申诉处理机制。切实发挥市(地)级邮政管理部门等作用,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十二)完善工作机制。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把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统筹谋划推进。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供销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民生实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基础台账,省、市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快递进村情况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指导,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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