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快递进村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快递进村是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当前,一些脱贫地区快递服务水平仍然较低,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短板。为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双向渠道,加快实现脱贫地区快递进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要求,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构建末端共同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寄递服务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实现农村快件收寄在村和投递到村,助力提高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帮助农民群众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系统规划。综合考虑村庄区位交通、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一体规划设计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节点,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统筹。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的县(市、区),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农村人口相对分散的县(市、区),更好发挥政府统筹推动作用,强化政策激励,形成建设合力。
坚持聚焦重点,补齐短板。以脱贫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地区,以地处偏远、人口分散的脱贫村为重点对象,统筹兼顾其他地区和村庄,突出解决末端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效率低、服务设施弱等问题。
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快递企业责任,推动快递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县域内寄递物流资源整合,引导邮政、快递企业节点共建、渠道共用、信息共享,降低寄递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三)工作目标
利用3年左右时间,有条件的脱贫县(市、区)应基本建成县级寄递配送中心、乡级寄递服务场所、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衔接配套的共同配送体系,脱贫村快递进村实现基本覆盖,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出村“最初一公里”有效畅通,农村寄递物流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能力、服务时效、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动县级寄递配送中心共建共用。在能够快速通达县城和主要乡镇的便利区域,优先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发挥不同县域设施的优势资源,新建或改建具备集散分拨、物流配送、仓储冷链、安全查验等功能的县级寄递配送中心。配优配强配送中心分拣设备,鼓励直接分拣到村;更新、完善配送中心运输车辆,满足集中运递需要。依托配送中心,推动县域内快递企业共拣共配,促进农村寄递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二)持续提升乡镇寄递服务场所运营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自建乡镇快递网点,提供符合标准的快递服务。支持寄递企业共建共用乡镇服务网点,拓展邮政快递、电商、客货运、电信等服务功能,打造贯通县村两端的中间节点。升级改造邮政局(所)、快递网点,推动与农村乡镇客运站、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农资站等现有场所共用,建设“多点合一”的乡镇寄递服务场所。
(三)稳步提高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比例。按照“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一网多用”的要求,支持企业利用村邮站、商超便利店、农民合作社、供销服务点、益农信息社等场所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盘活闲置集体用房等资源,改建一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以市场化方式无法设置综合服务站或暂时不具备设置条件的村,鼓励由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兜底设点。支持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拓展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带货、费用代缴、代购代销等便民服务功能,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引导企业在有条件的村布设智能快件(信包)箱,满足农村用户多元化服务需求。
(四)大力支持寄递物流多方合作。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交通、供销、电商等主体加强合作,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高效运营。鼓励“邮快合作”,充分发挥邮政在农村地区网点数量多、网络覆盖广的优势,开展进村快件代运代投;鼓励“快快合作”,支持快递企业抱团发展,集中揽收、投递进村快件;鼓励“交邮合作”,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满足偏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
(五)加快建设冷链寄递基础设施。对特色农产品富集、农产品冷链服务需求较大的村镇,结合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网络布局,建设产地冷链寄递物流设施。依托县级寄递配送中心,建设具备冷藏仓储、预冷保鲜、低温分拣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冷链仓库,提升县域冷链物流承载力;依托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增强初级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包装、仓储等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六)有效拓宽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化农村寄递企业与农村电商、供销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提供定制化寄递服务,推动快递进村由寄递端向销售端和生产端延伸,助力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结合农村特色产品分布现状、发展阶段、上市周期等特点,引导寄递企业聚焦重点村庄,针对性加大揽收运输频次,提高农产品出村时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网点布局。要依托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全面摸清脱贫地区快递进村底数,各县(市、区)全面摸排县域内现有的快递站点、商超门店、农民合作社等场地资源分布情况,梳理快递站点新设、改造、合并等需求,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和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摸排情况,统筹布局辖区内快递网络,明确网点设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优化配送方式。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合理规划快递运输线路,畅通县域内快递末端微循环。鼓励有条件地区推广“县级直投到村”的投递方式,简化快件投递层级,推动县级寄递配送中心按村级站点直接分拣快件。鼓励以建制村为单位,整合资源设置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负责邮件快件运输和投递。
(三)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加大对不按约定方式投递、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完善申诉受理处置反馈机制,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四)促进发展增收。将具有联农带农效益的寄递项目纳入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项目库,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购置的寄递设施设备优先确权到村,村集体按合理约定比例收取租赁费用、分享运营收益。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脱贫群众、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促进就业增收。用好“832平台”等消费帮扶服务平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参与消费帮扶产品直投直达,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各级邮政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快递进村作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掌握村级站点运营情况,及时将快递进村进展录入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快递进村实现情况。在县级未设立机构的行业部门,可委托或联合相关部门指定承担相应职能的县级主管单位,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资金作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先在有条件的建制村规划建设与农产品销售衔接的县级寄递配送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创新支持方式,对县级寄递配送中心、乡镇寄递服务场所、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运营以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给予适当支持,对边远的、业务量小的村进出邮件快件给予适当支持。落实就业扶持和培训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纳入支持范围。
(三)加大宣传推广。以省级为单位,深入挖掘脱贫地区农村快递进村的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研讨培训等方式交流经验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国家邮政局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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