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将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至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至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服务首都工作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承接国家邮政局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工作方案》,抓紧落实有关工作,如遇问题及时报告。
三、国家邮政局将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加强对承接实施工作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许可审批权下放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
国家邮政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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