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下放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复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委托下放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的函》(陕政函〔2023〕174号)收悉。为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国际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国际邮政快递业务加快发展,现将申请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陕西省邮政管理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下放承接工作,为陕西省邮政快递业发展创造优质环境。
三、国家邮政局将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加强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下放许可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
专此函复。
国家邮政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