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19-00283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市场检查处
  • 分        类:
  • 分类:行政处罚;行政执法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2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73号建议的答复


赵明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流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473号)收悉。根据我局职责及国家有关部门协办意见,综合快递行业和物流运输行业管理实际,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严格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出台《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明确提出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的管理要求;并从服务能力、质量管理、业务操作、安全保障等方面,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作出制度安排。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把准入关口,严格许可条件,严格实地核查,严格许可责任,全流程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加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等20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553)和《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为提高物流公司失信成本,促进运输物流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邮政局等9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行为界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运输物流行业联合奖惩机制。目前,该意见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家邮政局在积极推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同时,聚焦行业监管领域,大力加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成立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信用评定委员会,健全完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信用监督机制。开发应用快递业信用信息系统,8万余家快递企业建立了电子信用档案,推动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有效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积极推动物流运输行业自律和快递行业监管。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物流公司“卷款跑路”痛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行业协会组织30 余家骨干物流服务平台成立企业信用联盟,联合签署了《物流服务平台加强信用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定了《物流服务平台黑名单共享标准》和《物流服务平台黑名单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了联盟内“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了行业自律。目前,已公布3批“黑名单”共计838条,其中失信个人406人,失信司机121人,失信企业311家,惩戒效果十分显著。

国家邮政局在指导行业协会倡导快递企业诚信经营,强化自律的同时,督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8年以来,全国随机抽查企业3950家次,快递分支机构12536家次,公开随机抽查结果16486次、约谈告诫信息1416条、责令整改信息3655条、行政处罚信息4171条。

(四)开展物流运输行业和快递行业信用综合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第三方机构按照全覆盖、广应用的原则对运输物流领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并定期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评价结果。截至目前,已对9400余家运输物流企业开展3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告“优级”和连续两期为“差级”的企业名单。

国家邮政局起草编制快递业市场法人主体信用评定方案,根据信用监管的本质特征,对标国家社会信用管理总体设计,结合快递业生产运行特点与发展实际,聚焦快递企业寄递服务能力本身,强化监管侧信用信息评价,以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与评价应用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实现对企业服务质量的精准画像,增强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管理,有效开展部门协同与联合奖惩。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既往工作基础上,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流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措施,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物流运输行业和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行业市场秩序监管。加大行业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针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末端网点不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净化市场秩序;加强企业生产运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化解企业服务网络内部矛盾纠纷;指导企业特别是加盟制框架下的总部企业,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对全网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生产操作的统一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服务网络的稳定性及安全性。

(二)推动物流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物流行业,促进各类物流信息的联通。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联合奖惩子系统,将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推进物流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提高分级分类监管精准度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机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完善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快递业市场主体信用评定机制建设,强化信用评定结果与快递市场监管工作有机融合。事前,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制度,在业务经营许可领域有效应用黑名单、信用评价与联合奖惩等信用信息。事中,通过信用评价对企业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精准监管。事后,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付出代价,推动提升企业守信意识,良好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010-883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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