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64号建议的回复
蔡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香港邮政和内地邮政的紧密合作,把握国家双循环发展格局,做通做强国际邮路的建议”(第66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着眼2035年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支持香港和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系列举措。国家邮政局下发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邮发〔2019〕17号),推动广东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寄递服务合作,打造更多跨境寄递服务通道平台。2020年12月9日,国家邮政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邮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邮发〔2020〕78号),大力推动粤港澳三地邮政领域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政策落地实施,我局每年组织召开内地与港澳邮政高峰会议,依托内地超大规模邮政市场和港澳邮政在改革开放中的独特优势,凝聚三地邮政共识,加强协同创新,合作发展高水平供应链业务,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一、关于“两地邮政首先共建共享两邮空邮驳运网,将港邮空邮中心功能延伸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邮政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的建议
2020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机场管理局、香港邮政署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在香港机场合作建设香港国际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1年12月,第四届内地与港澳邮政高峰会议,进一步确定了推进港珠澳大桥运输邮件,提升内地与香港邮件通关效率,支持香港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内地与香港邮政在大湾区多口岸互联互通,加强航空邮件进出口运输和处理优势互补。下一步,我局将在国务院港澳办的政策指导下,积极协同民航局、海关等部门研究建议的空邮中心运行模式和相关功能建设工作,鼓励内地邮政企业在前置模式设计及相关功能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环节作业保障工作。同时,我局还将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开展邮件申报数据的电子化传输工作,不断提高邮件申报数据的质量,深化邮件监管信息化改革;积极推进国际邮件监管中心建设,推广粤港“一点清关”模式和“关邮e通”平台,推动提供在线清关、在线缴税等服务。
二、关于“两地邮政共同采购香港始发的航空运力,合作包板、包机运能”的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内地出口邮件的运输受到很大影响,采取了海空联运等多种方式增加国际运能,其中经过香港航空枢纽输运邮件工作,在缓解内地国际邮件运力紧张状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中两地邮政企业共同采购香港始发的航空运力的举措,将有利于降低双方干线运输成本,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我局将支持并积极推动内地邮政与香港邮政加强对接沟通,协商运力合作方案,制定具体运行办法。
三、关于“投放内地邮政航空运力到香港,供两地邮政共同调配使用”的建议
该建议涉及“航权开放”问题。由于目前香港地区对中国内地尚未开放第五航权(经停上下货邮权利)、第七航权(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的权利),此建议暂不具备实现条件。民航局于2020年出台了《民航局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民航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民航发〔2020〕30号),重视发挥香港机场国际货运枢纽龙头作用,提升国际中转能力和服务效率,满足现代供应链、航空快件等市场需求,打造更高水平航空服务。下一步,我局将与民航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研究两地航权开通问题,推动早日实现中国邮政航空香港航线开通,进而不断拓展东南亚等国际航线,拓宽邮政航空服务全球保障能力,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邮政快递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邮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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