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17819048/2022-00108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司
  • 分        类:
  •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国邮函〔2022〕8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22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69号(农田水利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盟中央: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补齐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短板提升农产品稳供能力的提案”(第02269号)收悉。该提案深入分析了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存在的问题,所提政策建议针对性强。经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政策优先支持,形成管理工作合力

2014年以来,商务部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弥补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短板等工作,累积支持1489个县,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超26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5.3万个。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将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等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推进。

农业农村部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2019年以来,持续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共与17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21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在产销带动、物流集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二是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2018年以来,发挥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协会平台作用,依托“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联盟”,聚焦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和脱贫地区,开展38场产销对接活动,四分之三以上贫困县参加,累计签约超500亿元。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部署,持续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协同发展,推动形成国家级、区域性和田头三级产地市场体系,聚焦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织开展系列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

财政部为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降低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农产品消费的税收政策。如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物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部分农副产品收购、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所提建议在现行政策中已有体现。

二、关于整合物流企业资源,提升物流配送服务能力

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村寄递物流末端共同配送体系。2021年,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明确提出,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目前,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逐步推广,在各地形成了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商合作等多种模式。在推动邮快合作方面,国家邮政局在黑龙江、四川等5省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全国推广。目前,邮快合作已经涉及全国25万多个建制村。2022年,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部门合力。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农村邮政体系、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协同发展体系、冷链寄递体系等四个体系,抓好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等四项任务,健全县、乡、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

交通运输部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乡镇运输服务站的资金支持力度,着力完善农村物流三级节点网络,不断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2021年,会同财政部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各地要统筹利用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乡镇运输服务站的新建、改扩建工作。同时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在全国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已公布的60个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涵盖交邮融合、商贸物流、客货同网等多种运营服务模式。

三、关于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拓展物流信息服务能力

交通运输部鼓励和引导“城乡交通+物流电商+共同配送”和交邮融合发展,指导促进各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进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农村客运与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提高县、乡、村的客货运和邮政物流综合服务站利用效率。

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并在110个县开展工程试点,探索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支持保障体系,促进农产品上网销售。此外,指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产销对接活动,举办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农产品专项应季促销活动等。

四、关于加快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提高仓储运输保鲜能力

农业农村部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建设规划。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重点覆盖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紧密对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一个网络、五大支撑”融合联动产地冷链物流体系,有效解决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问题。二是加快布局建设。2020-2021年,共建设约5.2万个设施,新增库容1200万吨以上,共覆盖1800个县、7000个乡镇、2.2万个村。项目建设重点向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倾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高质量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一是完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针对我国重点品种、重点生产区域,统筹区域优势产业冷链物流中心布局。实施“111”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布局建设10万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00个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布局建设100个骨干冷链物流基础。二是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壮大一批产地冷链物流运营服务主体,打造一批低温处理、集中仓储、冷链配送、运营管护、技术保障等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显著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三是强化产地冷链物流五大支撑。即全面加强产地冷链物流服务、标准、科技、人才、数字支撑能力建设。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2019-2020年,支持内蒙古、广西等15个省(区、市)开展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将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作为重点方向。2021-2022年,支持河北、重庆等10个省(区、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2022年,进一步支持7省相关建设。下一步,商务部将指导地方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组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交流衔接,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质量和效率。

此外,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发展冷链物流,强化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中央财政还将继续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继续会同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供给、加强设施建设、畅通流通渠道,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共同配送体系方面持续发力,为更好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作出贡献。

国家邮政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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