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17819048/2022-00116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司
  • 分        类:
  •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国邮函〔2022〕8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05号(社会管理类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快递从业人员工作环境的提案”(第2005号)收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关心关爱快递小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快递员群体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的突出贡献,为做好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邮政局与人力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于2021年6月正式印发。自《意见》出台后,国家邮政局持续推动各地落实有关要求,截至2022年7月,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配套政策。

您所提建议与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重点工作高度契合,多数主张在《意见》里均有涉及。《意见》提出:引导工会组织、快递协会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确定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长幅度。督促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探索建立更灵活、更便利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将邮政快递纳入各级地方社会稳定管理体系,研究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明确企业总部在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支持快递协会制定并推广加盟协议推荐文本,明确依法用工和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要求。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遏制“以罚代管”,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拓宽快递员困难救济渠道。支持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权和服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增强快递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引导快递企业和工会组织加大投入,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

国家邮政局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积极推进快递员权益保障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完善法规体系。推动将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纳入正在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二是提升社保水平。国家邮政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推动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22年7月,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出台落实文件。2021年,有16万余名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三是开展技能培训和职称评审。国家邮政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将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等职业纳入政府补贴培训目录。2020-2021年累计培训快递从业人员80余万人次。国家邮政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快递行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已有累计3万余人次取得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四是保障合理报酬。国家邮政局组织中国快递协会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推行《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推动建立与劳动强度相匹配的工资形成机制。五是做好评选表彰。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邮政局对全国145个先进集体、96名劳动模范、1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在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中,张鑫等10名一线快递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六是末端设施纳入小区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落实相关要求,2021年,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改造建设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1.9万个、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1700多个。七是推进工会组建。2020年10月和2021年10月,中国国防邮电工会两次组织快递员开展集中入会仪式。2021年,快递企业“会、站、家”一体化建成200家,发展快递职工入会近20万人。八是做好生活关爱。教育部通过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和保障随迁子女就学,为快递员子女就近就学提供政策保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总工会2019-2021年共向快递员发放慰问金340余万元,2021年,与中国电信集团工会部署建设2400家“爱心翼站”。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采纳提案所提建议,实化工作任务举措,继续推动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一是推动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快递员权益保障政策提升固化为规章制度。二是督促各地落实《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配套政策,在2022年底前,实现省级政策全覆盖。三是制定出台《快递企业加盟协议推荐文本》,试点实施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加快在行业内推广。四是加强对快递企业用工指导,支持快递企业与快递员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五是推动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指导各地为快递员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六是深入开展“非公快递企业工会组建和服务工作专项行动”,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七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八是深化职工文化技能培训活动。做好对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表彰。持续开展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推动相关地区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和车辆充电等便利条件。

感谢您对快递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邮政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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