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44号(工交邮电类626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旭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邮政基础设施作用 加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提案”(第4244号)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国家邮政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配合,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政策引领。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运力资源互用互补。2023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邮政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走深走实,提升农村运输服务集约化水平。2024年初,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任务列入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列入《2024年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和年度邮政快递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
(二)细化标准要求。国家邮政局组织发布《邮件快件农村客运车辆搭载作业要求》(YZ /T 0192—2023),并及时进行了培训。标准规定了邮件快件农村客运车辆搭载作业的基本要求和作业要求,有利于推动“交邮、交快”合作更加顺畅高效。交通运输部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试行)》,引导客车生产企业优化车型配置,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更多车型选择,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三)加强统筹协调。2023年6月2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召开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加强场站资源共享,构建便民利民的基础设施网;加强运力资源共用,构建高效便捷的运输服务网;加强信息资源互通,构建供需精准对接的信息联通网;加强上下游产业拓展,提升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加强政策协同,完善长效稳定保障体系。
(四)组织示范创建。各地邮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农村物流服务创新品牌、“四好农村路”等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了多个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典型项目和金字招牌。截至2024年5月,各地邮政分公司累计开通交邮联运邮路4415条,复用县、乡、村三级场站节点31198个。河北、辽宁、浙江、广西等省(区)局分别召开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运营模式、站点建设、线路选择、财政支持等难点问题。黑龙江、山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试点县创建工作,鼓励先试先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二、提案答复
(一)关于“强化政策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邮政公共基础设施作用”的建议。国家邮政局积极支持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等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纳入国家政策体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在中西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在西部农村地区,更好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引导、鼓励企业利用邮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重点开展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多方合作。
交通运输部积极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将县级农村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纳入考核范围。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争取加强战略合作,推动金融信贷政策支持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供销、农业等农村物流资源高效整合。同时,督促邮政集团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用好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强化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质效。
(二)关于“明确合作标准、规范运营流程,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建议。我局同意并支持您提出的“结合各地农村物流实际,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导下,会同其他合作企业,制定统一的合作标准,对规划布局、运载工具、收寄交付、仓储保管、中转分拨、时效要求、安全管理、信息查询、结算标准及方式等方面制定运营服务规范”的建议。如前所述,为规范农村客货邮作业流程,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邮政局已分别组织发布行业标准,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积极健全规范有序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如四川省印发《金通工程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参考标准》《金通工程·天府交邮通节点建设标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管理规范》,从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县乡村三级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操作规则;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推广实施《邮件快件农村客运车辆搭载作业要求》行业标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制定合作公约、组建合作联盟或成立第三方平台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配合交通运输部制定《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跟踪已出台标准执行情况,推动标准更好落地实施,指导客运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完善交接程序,规范作业流程。同时,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完善申投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三)关于“坚持典型引路,打造示范工程,全面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表示,以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有效发挥示范引导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发布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道路客运转型发展等方面20个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各地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参考借鉴。加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累计公布四批150个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继续依托“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评选、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等活动,鼓励各地开展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更多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典型项目。同时,加强经验宣传推广,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全媒体传播,发挥好示范创建工作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四)关于“强化数据共享,推动系统对接,提高‘客货邮’融合信息化水平”的建议。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化建设,引导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农村客运车辆班次、运营线路、途经站点、发车时间,农村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运单等关键数据在县级层面的汇集。加强数据综合利用,为群众提供出行购票、邮寄下单、物流跟踪、投诉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衷心感谢您对邮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010-88323470。
国家邮政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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