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852号(商贸监管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玉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电商大促和打通农村快递末端的提案”(第04852号)收悉。根据分工,该提案由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分别办理。经研究,结合国家邮政局职责,现就“打通农村快递末端”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快递发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提出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023年,中央财办、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要求突出抓好村级物流站点布局建设,逐步实现具备条件行政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面覆盖一村一站。2023年,国家邮政局联合6部门出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网络。二是夯实工作基础。2024年,国家邮政局印发年度快递进村工作要点,鼓励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统筹好快递企业自建网络与寄递共同配送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快递进村成果,目前,正在组织各地开展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重点的快递进村情况普查工作,拟进一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形成对策,更好提升农村快递发展水平。三是争取财政支持。2024年,推动出台《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指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分拣设备更新计划,落实处理场所用地等基础条件,鼓励各地为农村快递分拣设备更新提供政策支持。同时,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地方财政事权落实。指导辽宁、山东、山西等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对农村站点提供补贴。指导内蒙古、吉林、甘肃、青海等省(区)设立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大力推进农村站点建设。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快递服务便利性。一是加强“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建设,推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与快递服务有效衔接,完善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二是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指导各地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为农村快递站点日常运营提供支持。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升级改造成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推动落实《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鼓励企业更新升级分拣设备,提升作业效率。
国家邮政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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