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18-00211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服务保障处
  • 分        类:
  • 分类:监督管理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办函〔2018〕210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12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5号(商贸旅游类02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商务部办公厅:

现就范社岭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提案》(第0415号)和李世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B078号)中相关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整合邮政等社会资源,扶持特色农产品电商网站”的建议

对于两项提案中“大力扶持特色农产品电商网站,整合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等社会资源,建立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农村电商股份制运营模式”的建议,我局认为是必要且可行的。邮政拥有覆盖城乡的网络优势和相对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可以为整合多方面社会资源,探索多种农村电商股份制运营模式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我局一直在努力推动邮政企业发展电商平台,建设邮政电商购物平台“邮乐网”,目前已在全国开通邮乐地方馆1044个,扶贫地方馆549个,覆盖28个省(区、市),引入商家3000余家,商品数量超过40万种,有效连接上下游,为各地农特产品提供了电商平台。目前已有291个县级邮政企业深度参与当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利用各类邮政便民服务站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与59家大型企业、6个大型互联网平台达成了战略合作,拓展民生、金融、政务、社区等多样化服务。邮政与阿里巴巴在物流、电商、金融、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合力建设中国智能物流骨干网。通过这个网络平台,邮政覆盖全国的超十万个网点将与菜鸟网络全面打通,并开放给社会化物流。

二、关于“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整合网络资源,降低物流成本”的建议

对于两项提案中“大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等合并成立专门的农村物流服务公司,集中送递,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建议,我局认为必要的。我局一直在推动邮政、快递网络平台的合作共赢。同时,加大邮政业与交通、农业、扶贫、电商等多方合作力度,实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比如,内蒙古、浙江、福建、湖北、陕西等地积极推进“邮政、快递、电商”合作,江西将邮政与快递合作拓展到11个地市43个县;安徽、湖南、重庆、甘肃、宁夏等地积极推进邮政与交通合作,黑龙江已在全省推广邮政与交通县以下地区运输服务合作模式。

但是,建立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农村电商股份制运营模式,以及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合并成立专门的农村物流服务公司,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引导,同时还需要根据当地农村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我局作为会办单位,将与你部共同推动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的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开展综合试点,优化末端网络资源,激发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网络活力,为发展农产品电商形成合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电商新生态。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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