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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4-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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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委员会章程

为提高邮票发行的质量,保证邮票选题在政治性和科学性方面准确无误,拓宽邮票题材的选择范围,特成立国家邮政局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

第一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是国家邮政局的咨询机构,对国家邮政局负责。

第二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的任务是,对邮票题材的选择是否适宜进行研究论证,推荐邮票题材,为国家邮政局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依据。

第三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的成员由国家邮政局批准。其中,除国家邮政局派人参加外,其余均由社会各界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人选条件是:知名度高,知识面宽,代表性广,热心参与,一般应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第四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由2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20人,秘书长1人,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五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会议,进行咨询活动。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调研考察活动。

第六条咨询活动以民主讨论的方式进行。在国家邮政局介绍有关情况和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自由发表意见,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予以归纳总结。会议内容详细记录,但不得对外泄露,不接受采访。

第七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休会期间,遇有重要或特殊邮票选题需咨询的,由秘书长负责分别征求半数以上成员的意见,然后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议定。

第八条邮票选题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负责。

第九条本章程由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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