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18-00237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安全监管处
  • 分        类:
  • 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函〔2018〕104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30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71号(工交邮电类18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明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流寄递管理的提案”(第2571号)收悉。经商公安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邮政业发展迅猛,邮政业业务总量年均增速达到37%,其中,快递业务量从57亿件增长到401亿件,连续4年稳居世界第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便利了群众生活,刺激了消费,带动了经济发展,同时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也不断加大。为此,国家邮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坚持依法治邮政,及时修订《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发布《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行业标准,制定出台《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防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二、严格快递市场准入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快递企业的网络和运递能力、安全保障措施、信息网络系统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审核快递企业提交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重点核实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以及应急管理预案、安全设施设备等条件和能力,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和营业网点,一律不予通过。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经营许可的,依法撤销经营许可。

三、狠抓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针对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特点,以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为重点,着力构筑防范各类违禁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的安全屏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要求,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验视把关。认真执行实名收寄制度,推广应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实现寄递物品来源可追溯,截至6月底,全国日均实名业务量为11640.28万件,实名率为97.13%。推动落实过机安检制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过机安检,强化安检机配置,目前,全国寄递企业安检机已配备到位1.3万余台。指导企业加强安检机应用管理,严格安检人员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安检人员1.5万余人次。

四、强化寄递用户信息安全防范。制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与工信、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寄递信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大力推广电子面单,采取技术手段对消费者隐私信息进行隐藏处理。

五、依法维护邮政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以及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充分发挥邮政业申诉受理中心作用,依法及时处理用户对企业提出的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答复。2017年邮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97.4万件(日均5408件)。其中邮政企业服务问题申诉8.8万件,快递企业服务问题申诉188.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719.3万元。

六、建立寄递安全联合监管机制。2014年,由中央综治办牵头推动,联合国家邮政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将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建立定期案件通报和联合督导制度。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许可协查,检查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保障制度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邮政业反恐、禁毒、打击侵权假冒、网络市场监管等工作,始终保持对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七、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开发建设了快递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开展档案建立、信息采集和评定等工作。制定《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开展快递业信用评定工作,制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信用异常企业的确定标准。指导各地快递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整合行业资源,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行业公约等倡导信用建设,树立依法经营、恪守诚信的行业形象。

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寄递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行业顶层设计,修订《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全力抓好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确保2018年年底前实现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全覆盖目标,组织开展实名收寄信息数据安全防护第三方评估,督促企业完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实名信息安全。三是巩固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综治考评“指挥棒”作用,综合运用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四是按照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有关部署,全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工作,落实信用管理关联责任。编制信用评定方案,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做好诚信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五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服务责任追溯机制和赔付维权工作机制。完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体系,完善消费者申诉和市场监管衔接联动机制。六是推动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对与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等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邮政行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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