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1201号(工交邮电类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强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员权益保障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快递行业的关心支持和对快递员群体的关心关爱,特别是您推动和参与了全国政协组织的快递员权益保障专题调研,对我们开展工作给予有效指导;您还赴邮政业安全中心调研、参加政协重点关切问题通报会,有力促进我们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就您的提案,国家邮政局经商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加强制度设计。国家邮政局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快递员等群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调查研究、加强部际协调、汇聚工作合力,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拟订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经国务院同意正式印发,就“保障合理的劳动报酬、完善社会保障增强社会认同、压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与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启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企业总部在网络稳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结合快递业态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着手修订《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快递员,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公租房保障。多措并举推动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强化快递员等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同时,对未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通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逐步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快递业相关标准出台,已批准发布《快递汽车技术条件》《纯电动货车技术条件》等快递专用车辆标准,为快递行业便捷运输提供了技术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研究快递行业用工问题,多次对京东顺丰开展实地和书面调研,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和快递员代表座谈会,听取基层企业和快递员意见诉求。国家医保局通过实施全民医保,确保包括快递员在内的各类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明确政策、畅通渠道,保障基本医保待遇。全国总工会在《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将包括快递员和外卖员在内的生产一线职工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纳入送温暖资金使用对象范围。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创新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方式方法,拓展站点服务功能,整合站点服务手段,提高站点服务职工精准化水平。
强化监管与指导。国家邮政局推动企业总部强化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影响末端网络稳定和基层员工权益等问题,针对全国性快递品牌建立审慎管理机制。多次召开快递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对业内主要品牌企业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完善内部奖惩制度,遏制“以罚代管”,拓宽快递员罚款申诉救济渠道。支持快递协会研究制定加盟协议推荐文本,完善加盟管理协议条款。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快递价格和竞争监管,密切关注快递价格变动情况。多次对快递市场主体开展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督促有关经营者依法制定快递服务价格,不得从事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开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不得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指导有关市场主体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全国总工会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修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总结推广近年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坚守安全底线。国家邮政局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促企业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教育培训。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公安部指导各地加强车辆和人员管理,综合治理快递行业交通安全隐患。各地按照部署要求,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路面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快递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快递员安全守法文明配送。
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国家邮政局开展“暖蜂行动”,连续多年开展“最美快递员”评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协调地方解决快递员上路通行难、进小区难、租房难等问题,传递关心关爱,推动解决快递员生产生活现实困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包括快递员在内的劳动者职业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对快递人员等急需紧缺职业的技能培训。优化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模式,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劳动者职业培训积极性,提升社会融入度。全国总工会积极推进帮扶常态化,每年拿出专项经费,在快递员外卖员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活动。2019年“双十一”前夕,全总专门拨付70万元用于快递职工慰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向奋战在湖北防疫一线的40名快递员送去慰问金12万元,并给他们写了慰问信。在快递基层营业网点开展“会、站、家”一体化建设试点并推广,现已在顺丰、申通、宅急送、圆通等快递企业进行拓展,建立“会、站、家”网点,职工入会率在85%以上。指导各快递企业工会将加强人文关怀作为职工关爱的重要内容,开设网上心理咨询热线、举办心理知识专题讲座,聘请心理专家做好个别关怀疏导。顺丰工会开设了5条咨询热线,全天候受理职工法律咨询,开展心理疏导。
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全国总工会印发《推进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快递员等群体入会。将2019年作为快递员等群体入会推进年,实现对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群体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覆盖。2020年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以项目补助方式,建设一批示范性、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2020年10月,中国国防邮电工会指导举办了“快递员网上万人集中入会仪式”,一万余名快递员在网上同步进行入会宣誓并受颁工会会员证和会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筹划组织“工会关爱快递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出呼吁,关心快递职工成长、尊重快递职工劳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对快递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所提政策建议针对性强,对促进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国家邮政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形势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快递员和送餐员群体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将认真贯彻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政策性文件,制定任务分工并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开展快递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做好行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快递末端监测,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和末端网络稳定。公安部将配合做好相关部门指导地方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物流配送需求等情况,积极引导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车型开展配送,并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引导快递员安全守法文明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适用研究,发布典型案例和法律政策适用指南,指导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用工事实妥善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督促快递企业依法参加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研究优化参加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的政策,推动各省结合实际,逐步放开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就业的参保限制。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同时,将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账资金效能,适时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依托电子社保卡加载职业培训券,作为劳动者免垫付便捷享受职业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对参培人员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精确资金监管等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快递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对快递服务价格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积极维护快递员权益保障和快递市场秩序。国家医保局将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继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措施,巩固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创新服务形式、简化工作流程,优化办理手续,方便快递员参保和享受待遇。全国总工会将就快递员等新业态就业群体工会组建和维权服务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并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文件尽快出台,并做好快递员权益保障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非公快递企业工会组建和服务工作专项行动”,推动“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探索以新就业形态集中的行业为重点,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分类规范劳动关系,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快递行业的关心支持和对快递员群体的关心关爱!
国家邮政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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