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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717819048/2019-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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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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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人才;人事管理
  • 发文字号:
  • 文  号:局人函〔2019〕42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4日

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根据国家邮政局重点工作安排和《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担当奉献,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申报者一般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邮政业科研、建设、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邮政业科研工作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和实际应用价值,对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在邮政业建设等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3.在邮政业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对促进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

4.在现代邮政教育一线工作中,对邮政类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贡献突出,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按照推荐分配名额数量进行推荐(附件1),坚持宁缺毋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推荐工作向基层单位倾斜。

三、推荐和评审程序

(一)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国家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地分公司、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当地省局申报。推荐单位择优遴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材料。

(二)根据各地区、各单位推荐情况,国家邮政局人事司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确定不超过50名人选,报国家邮政局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推进计划。

四、有关要求

(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以及邮政行业科技奖励项目特等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经复核认定,可直接入选科技英才推进计划。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表彰奖励者,不得重复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名额分配1名以上的省份和单位须排出推荐先后顺序。

(三)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于530日前反馈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报送材料:

1.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程序、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表》(附件23份;

3.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科技成果简介;

4.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和有关证明;

6.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廉政意见。

以上材料重点体现近5年的科研成果。《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表》需提供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推荐单位名称+科技英才推进计划”。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628日前反馈国家邮政局。

联系人:国家邮政局人事司:王晓芳(010-88323121)。

委托国家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张祎(010-69943427);电子邮箱:13522360578@163.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职鉴中心。


附件:1.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2.邮政行业科技英才推进计划推荐表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2019516



抄送:国家局机关各司室,各主要快递企业,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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