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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01月27日

国家邮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邮政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电话:010-883230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邮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本局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较好落实了《条例》规定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5900余条,政府网转发信息260余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92条二是通过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快递小哥权益保障”“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党史学习教育13个专题,深入系统公开本机关重点工作成果,对《“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重大政策进行解读,保障公众知情权三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公开征集意见6期,收到意见建议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4件,4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开申请逐件进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依法依规办理每件申请。对于申请内容类似的政府信息进行研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理顺答复思路,确立答复原则,提升办理实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立的主体责任部门,要求标注为不予公开的文件说明理由并加强日常检查。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做到底数清明。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政治合格、文字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系统网站进行集约整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优化,与政府网站互为补充,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来源实现同宗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加强《条例》学习和政策指导标注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公开情况加强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及时准确督促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3

1

1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0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0

0

0

0

0

21

(七)总计

60

0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14

5

5

33

0

0

0

1

1

8

1

0

2

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环节审核不严的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受理公开申请,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信访、举报、投诉等活动边界。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仍旧薄弱问题,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运用好年度考核抓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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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