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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邮政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全面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5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46条,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23条,每月公开全市邮政行业运行情况、邮政业用户申诉情况,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等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依申请公开逐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及归档,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按照规定开展年度统计和报告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二是做好主动公开。紧密结合邮政管理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行业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对《条例》的重要意义,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

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