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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1月29日

国家邮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邮政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电话:010-883230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邮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和国家邮政局重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依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一)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依照《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全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3万条,通过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17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解读10项,规划、科技标准及统计数据分析21项,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73项,财务预决算与政府采购信息4项,公务员招录信息8项。二是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通过“邮政业全力以赴抗击疫情”“深入推进两进一出工程”“2020快递业务旺季服务安全保障”“绿色快递 你我同行”等13个专题,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2963条,及时公开政策落地执行情况。三是做好重大政策预公开,对行业影响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开展网上征集意见12期,收到意见建议516条。

(二)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6件,64件已办结,2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印发《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调整完善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公开申请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归档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迹可循。

(三)加强政府信息基础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主体责任,在发文环节即明确标注公开属性,标注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印发20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公开,准确把握工作秘密,做到公开保密两不误。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台账,确保公开的重要文件底数清、数据明。三是加强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保密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可靠、安全。

(四)加强工作平台建设。一是升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畅通公开渠道,统一规范名称格式,优化栏目间数据的互通互联,保证公开内容权威准确。二是持续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加强网站和公开系统融合互通,做到数据同源。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条例》学习,准确理解把握立法意图,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邮政管理系统业务指导。二是开展季度通报,对局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督促引导。三是开展分析评估,对申请内容相对集中的政府信息,认真分析相关政策,以公开促落实,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15

规范性文件

3

3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2488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68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2

1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关于重要文件未与解读材料建立链接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将两者进行链接,便于公众查看。二是关于公开重要会议信息问题,已在网站“新闻”栏增加“重要会议”标签,动态更新局重要会议情况。三是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问题,已按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相关要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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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