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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1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nm.spb.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5号;邮编:010010;联系电话:0471-33668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邮政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及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全区邮政业发展和邮政管理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相关要求,同时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局机关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他各处室分别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二)建立健全公开渠道,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发布平台作用,围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业重大政策、行政执法案件、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政策,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做到了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程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及时跟进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督导完善发布信息内容。同时,积极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落实专人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积极优化更新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是畅通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渠道,有效提升互动交流效果。2020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申诉网站和信访系统以及来信来访来电等有效信访件共计35件,回复率达到100%,群众对诉求事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100%

三是定期更新便民服务里的各项服务项目,确保公众找得到、问得清、办得成,让政府网站成为公众办事最实用的平台。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发布相关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普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反映、申诉渠道,使信息公开更加主动及时、常态化。

二是稳步推进互动交流。充分发挥网站政策解读、行业统计、通知公告、意见征集等栏目板块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的实名收寄、开箱验视、消费者申诉及旺季服务保障、行业发展政策等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权威政策信息和行业统计数据,积极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0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
    2020年未发生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主动公开文件占比低,公开力度及时效性和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修订后条例的学习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国家邮政局和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邮政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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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