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邮政管理系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全国邮政管理系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邮政局网站(http://www.spb.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和邮政管理系统重点工作,持续深化邮政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策发布与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全系统围绕2019年邮政快递业的重大方针政策、关键节点、重要会议等,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政务新媒体,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和政务信息等,按季度公开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及时发布国庆70周年寄递安全保障、“双十一”业务高峰服务保障、快递末端收费违规整治等重要时点、重大事件和重要工作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就安能快递、品骏快递退网等重大突发事件回应社会关切,浙江、江苏等5位省局局长还通过在线访谈方式介绍当地邮政快递业发展现状;河北省局等强化与地方媒体联系,通过地方媒体刊发行业发展相关报道,多次接受省内媒体的新闻采访,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公开工作,邮政管理系统迅速向社会传播了行业最新动态,宣传了行业正能量,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公众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引导公众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国邮政管理系统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5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256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29宗,占49.81%;不予公开6宗,占2.3%;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2宗,占12.36%;不予处理19宗,占7.33%;其他处理和下年转办的73宗,占45.19%。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5起,诉讼35起,其中65起结果维持,5起结果纠正,其他情况5起。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站建设。一是邮政管理系统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从根源上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严防涉密信息上网,持续升级官网安全保障机制,全方位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二是提升网站政务服务和便民水平。按照国办要求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目前全系统已实现网上办事“一网办通”。大力提升网站便民服务水平,浙江省各市(地)局官网积极主动对接当地12345申诉平台,大力拓展便民服务渠道;宁夏局从民众实际需求出发,突出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如在网站上定期更新辖区邮政、快递服务网点名录,公告纪念邮票宁夏区域发行数量和零售网点,并进一步开发利用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三是做好网站日常管理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站域名管理,规范命名,加强注册审批管理。强化责任管理,国家邮政局机关每季度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全系统网站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年内共抽查各级邮政管理系统网站444家(次),总体合格比例达100%。按照国办要求,年内抓好清网行动和全系统政府网站域名自查清理工作,坚决维护全系统网站良好环境,确保全系统网站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新条例发布后,邮政管理系统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充分吃透新条例精神和要求,深入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大培训力度,国家邮政局邀请国办公开办专家为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授课,并于8月组织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培训,帮助深入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提升全系统业务能力。河南局等部分省局相继组织培训,通过集中讲解典型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解答地市局疑难、组织市(地)局参加信息公开类行政应诉案件的审理观摩,帮助市(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各级邮政管理系统还对标新条例,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事项、范围和主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13 |
|
规范性文件 |
96 |
96 |
5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0 |
566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 |
0 |
1483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0 |
28539 |
|
行政强制 |
4 |
0 |
1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9 |
1061.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2 |
3 |
0 |
0 |
0 |
0 |
2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8 |
1 |
0 |
0 |
0 |
0 |
9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2 |
2 |
0 |
0 |
0 |
0 |
64 |
||
(七)总计 |
247 |
3 |
0 |
0 |
0 |
0 |
25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0 |
0 |
0 |
0 |
0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5 |
5 |
5 |
0 |
45 |
9 |
0 |
2 |
0 |
11 |
21 |
0 |
3 |
0 |
2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强化、方式仍需多元化,政务新媒体传播效果有待加强,网络在线互动不多;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有待优化;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参差不齐,部分单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0年,全国邮政系统将按照国办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进一步推进新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重要契机,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及时做好行业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行业重要舆情,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二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建立完善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确保全系统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切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系统网站栏目设置,将便民主题贯穿网站建设始终,为群众提供便利。加强网站日常监管,继续加大网站普查季度抽查力度,确保实现全覆盖。四是加强全系统内部培训交流。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力量配备,进一步抓好业务培训和交流工作,借鉴和深入挖掘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做法,推进全系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上一级邮政管理系统要及时做好对下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