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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01月20日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北省邮政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邮政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和全省邮政管理工作重点任务。一是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对政府信息目录进行标准化管理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全年依法答复公开申请2件。三是不断提高网站互动水平。通过网站接收、办理公众留言和来信,按照处理结果,及时在“留言回复”和“来信回复”栏目公布办理情况统计,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公众参与机制。全年共收到局长信箱来信、公众留言101件,均已及时办理。四是积极回应网络舆情,发布消费提示。针对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期间寄递服务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群众合理使用寄递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14

 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1

-81 

 2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不够深入。特别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宣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力量有待增强。没有设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且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增强主动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着力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提高答复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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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