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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邮政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11号,邮编:200040,电话:021-62485566)。

一、 概述

2014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我局服务社会、造福民生、提升形象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并拓展邮政管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着力推进邮政行业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地公开政府信息。对行政审批结果进行重点公开,并进一步完善邮政基本资费表、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查询、寄往台湾地区包裹邮件资费表、快递服务价格查询、禁限寄物品目录、快递企业名录、用具用品生产企业名录、集邮市场名录查询以及快递服务旺季的消费提醒等多项便民服务的内容。

(二)加强领导,凝聚力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水平。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相关要求,并适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补充调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拓展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

一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局公开办进一步加强与局机关各处室间的沟通协调,稳妥做好网站局长信箱和公众留言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督促各处室主动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推动对《保密法》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的学习,认真研究保密审查及其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流程发布信息。

(四)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的质量、数量以及规范性稳步提高,行政许可、查询系统等网上服务功能稳步运行,消费者申诉、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互动栏目稳步推进。

二是通过社会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如快递旺季服务,及时组织向社会媒体通气,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答疑解惑,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提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11日至1231日,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47条,处理局长信箱、公众留言293件,比去年增长了50%以上。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办公场所墙体、窗口设立宣传栏或橱窗;公开栏、公告栏、电子屏幕、制作图板等;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其它相关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本局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打造查看、了解、咨询邮政快递行业相关信息的更好的平台,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政务微博等网络工具更好地与公众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3件来自同一申请人。上述申请均为书面来信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共3起,均来自同一申请人徐为永,已全部办结。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多,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2015年,我局将在国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强化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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