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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政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gd.spb.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邮编:510030;联系电话:020-83172832。

  一、概述

2014年,广东省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邮政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广东邮政行业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配套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并下发了《广东省邮政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落实局机关各处室的工作职责,明确监督和保障办法,同时要求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程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及时制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加强重点、热点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落实专人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三)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邮政管理系统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邮政管理系统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全省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供交流、讨论的平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自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按照主题分类,标准规范类6条;行政执法类10条;许可类18条;统计信息类22条;应急管理类1条;人事管理类1条;财务工作类8条,党务工作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全部通过网站信息公开系统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规、部门预算、企业名称等方面。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国家邮政局经审理决定驳回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决定确认我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重新进行处理1件。3起行政复议案件均已处理完毕。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了国家邮政局、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服务为民、公开透明为宗旨,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是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主动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落实责任,同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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