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分        类: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全国邮政管理系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邮政局汇总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含国家邮政局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电话:010-88323014)。

一、总体情况

2021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邮政强国的关键之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邮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坚持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依法治邮、建设法治邮政的重大举措,以2021年度邮政管理主要工作任务为着力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取得良好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不断优化受理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99件,公民个人申请290件,商业企业申请7件,其他组织申请2件,均按照统一规范答复格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按期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2021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共制定出台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公开,动态更新政策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及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进行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造,优化搜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加强《条例》学习和业务指导,加强日常监督,及时纠正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中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3

9

165

行政规范性文件

55

12

4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75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4

7

0

0

2

0

3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1

3

0

0

0

0

1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0

0

0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1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0

0

0

0

0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4

0

0

1

0

6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0

0

0

0

0

0

40

(七)总计

290

7

0

0

2

0

2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2

20

9

13

64

8

0

3

1

12

11

2

2

3

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环节审核不严的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受理公开申请,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信访、举报、投诉等活动边界。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仍旧薄弱问题,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态样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未产生信息处理费费用。


附件:

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