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三个结合”推动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显成效

2024年07月17日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按照国家邮政局相关工作部署,近期,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创新工作举措,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与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与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起来。推动《辽宁省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被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派出5个检查组,对全省14市的107个邮政快递处理场所和营业场所(包括农村末端网点)进行检查。

二是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按照《辽宁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联合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企业行政指导会,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同“绿盾”系统应用结合起来。强化系统应用,召开2024年第二次“绿盾”系统应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各市局结合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督导寄递企业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辽宁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督导寄递企业省级总部落实统一管理责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