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新《邮政法》的贯彻和落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日前,吉林省局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向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以及各市(州)、县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邮政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学法用法,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邮政法》在保障公民通信权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不断扩大《邮政法》宣传贯彻的覆盖面。要把《邮政法》的宣传纳入各级政府法制宣传内容之中,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内容之中,与上述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培训、同评比。切实把《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宣传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全力开展宣传贯彻工作。要通过大力宣传和贯彻《邮政法》,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努力营造宣传贯彻《邮政法》的社会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邮政、支持邮政,为吉林省邮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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