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主题:
时间:
嘉宾:
地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宣传贯彻 >>
·广东省局开展“五个一”法制宣传系...
·广西区局开展特邀监督员年终培训推...
·甘肃省局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邮政普...
·浙江省局对《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实...
·国家邮政局在重庆召开贯彻实施邮政...
·吉林省局召开《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安徽省局《邮政法》有奖知识竞赛活...
·河北省局对贯彻实施《邮政法》进行...
现场图片 >>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王渝次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
文汇报记者提问
媒体报道 >>
·新华网:邮政企业专营范围已被列入...
·新华网: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表示 ...
·新华社:新邮政法保障公众享受邮政...
·新华网:国家邮政局局长解读邮政法 ...
·人民网:新邮政法将扩大民营快递企...
·光明日报:新邮政法保障公众享受邮...
·检察日报:新《邮政法》为百姓铺就...
·人民网:国家邮政局长介绍新《邮政...
江苏省局召开品牌快递企业学习贯彻《邮政法》座谈会
2009-06-19
近日,江苏省局召开了由全省18家品牌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学习贯彻《邮政法》座谈会。这是该局面向快递企业层面举办的《邮政法》首期培训。张水芳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以邮政EMS、顺丰快运、“四大巨头”为代表的国有、民营以及外资快递企业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张水芳在讲话中向各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邮政法》的宣贯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培训。开展好企业内部的培训工作,让学法、守法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三是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各项衔接和准备工作。会议还征求了各快递企业对新法实施及《江苏省邮政条例》的修改意见。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京ICP备08008301号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邮编: 10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