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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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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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局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强化《邮政法》宣贯工作
2009-08-17
  近日,湖北省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相关部门法制机构、省邮政公司、各快递企业认真宣传贯彻新《邮政法》,共同促进和规范湖北邮政业的发展。
 
  《通知》对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宣贯《邮政法》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宣传贯彻《邮政法》的合力。各市、州、县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邮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开展面向行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工商、公安、安全、海关、交通、文化、新闻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邮政法》的宣传、实施工作。邮政企业、各快递企业主动抓好企业内部的宣传贯彻工作,教育企业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邮政法》,自觉接受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三是抓好宣传培训和实施前准备工作,确保宣传贯彻《邮政法》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扩大《邮政法》宣传贯彻的覆盖面。把《邮政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政府“五五”普法规划,与“五五”普法同部署、同培训、同检查、同评比,切实抓好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实施《邮政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自10月1日起全面、顺利贯彻执行《邮政法》。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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