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邮政法》即将正式施行的关键时期,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广泛宣传《邮政法》,进一步宣传普及《邮政法》,大力营造了贯彻实施《邮政法》的社会氛围,形成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三位一体的立体宣传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在吉林电视台《吉林新闻联播》前的黄金时段,发布题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告;二是利用《吉林日报》行业之声专栏,用整版篇幅刊发刘英杰局长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积极促进邮政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署名文章,以及省邮政公司题为《履行普遍服务义务 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的宣贯《邮政法》文章,同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吉林省邮政业概况》;三是借助“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联合省邮政公司走进省广播电台直播间,以“新《邮政法》实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为话题,接受了省广播电台专访,并就《邮政法》中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设计、住宅信报箱建设、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和邮件损失赔偿等广大人民群众、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和互动交流。
近期,各邮政业市场主体按照省局部署要求,通过在办公楼、营业场所、生产场地张贴悬挂庆祝《邮政法》正式施行宣传条幅,设立宣传板等形式,广泛宣传《邮政法》。这些形式多样、灵活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各界对《邮政法》的准确理解,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为《邮政法》正式施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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