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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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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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快递企业应该达到最低注册资本等条件 否则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2009-04-2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上午在此间开幕,《邮政法(修订草案)》第二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审稿对设立快递企业应达到的最低注册资本等条件做了规定,针对本法公布前设立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草案增加规定:本法公布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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