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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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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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邮票发行 建议统属邮政管理部门管理
2009-04-2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下午分组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不少常委委员就草案中涉及的邮票发行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议,认为邮票发行不能完全走市场路线,应该统一由邮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邮政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二条规定:普通邮票发行数量由邮政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确定,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计划由邮政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提出,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票的印制、销售实施监督。

  针对此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光焘、倪岳峰等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汪光焘认为,目前的草案将邮票发行计划去掉了,完全根据商业利益发行邮票非常不妥。汪光焘还表示,目前乱发邮票的不良影响已经普遍存在了,很多社会单位倡导发行的纪念邮票都一定程度存在商业利益考量,应该在《邮政法(修订草案)》中明确邮票发行统属到邮政管理部门。倪岳峰也同意汪光焘的看法,他强调,邮票是一种有价凭证,其发行不能完全按照企业需求,进行企业化操作,应该由邮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还有常委委员建议从集邮爱好者的角度、集邮的规律考量邮票发行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宋法棠、石泰峰等关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业务之间的区隔问题。邮政普遍服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鉴于邮政普遍服务的公共事业性质,常委委员们认为,《邮政法(修正草案)》应该对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业务区别对待,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程贻举建议在草案中明确邮政汇兑相关问题,理顺邮政和银行之间的关系。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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